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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臺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組織條例 第11條

本局為辦理國道高速公路拓建工程,必要時得設新工單位,於任務完竣時撤銷之。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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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