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
法規
立委
選舉
金流
指南
議題
更多 ▾
本週國會
找我的立委
國會數據分析
政府首長
地方政府
委員會
政黨
公投
民調
連署
立場測驗
2026 選舉
AI 問
常見問題
🔍 搜尋
政治雷達
›
法律
›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所屬分支機構組織通則
› 第13條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所屬分支機構組織通則 第13條
資訊中心置主任一人,由企劃處副處長兼任,副主任二人,組長三人,應用系統分析師一人,副工程司一人,幫工程司一人,主任設計師四人,其中一人由副工程司或幫工程司兼任,程式設計師三人,其中一人由副工程司或幫工程司兼任,主任作業師五人,電腦作業師五人,電腦作業員五人,專員一人,稽查一人,課員二人,業務助理四人。
AI 白話解釋
點此用 AI 白話解釋這一條 →
← 第12條
看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所屬分支機構組織通則 全文
第14條 →
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驗證後投票
為防灌票,投票需驗證身分證與手機。
資料只在你的裝置驗證並加密雜湊,原始號碼不會上傳或儲存
,僅用於「同一人同題只能投一次」。
身分證字號
*必填
手機號碼
*必填
取消
確認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