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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所屬分支機構組織通則 第13條

資訊中心置主任一人,由企劃處副處長兼任,副主任二人,組長三人,應用系統分析師一人,副工程司一人,幫工程司一人,主任設計師四人,其中一人由副工程司或幫工程司兼任,程式設計師三人,其中一人由副工程司或幫工程司兼任,主任作業師五人,電腦作業師五人,電腦作業員五人,專員一人,稽查一人,課員二人,業務助理四人。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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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