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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綜合調度所辦事細則 第3條

本所設左列各組、室: 一、綜合組。 二、行車組。 三、客車組。 四、貨車組。 五、計畫組。 六、行控一室。 七、行控二室。 八、行控三室。 九、人事室。 各組、室掌理事項,依照本局所屬分支機構組織通則及實際業務情況訂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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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