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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航港局辦事細則 第6條

企劃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國際組織事務之參與及研析。 二、海運相關法規制(訂)定、修正或廢止之研議及擬訂。 三、海運、港口、物流與商港自由貿易港區發展策略之規劃及研析。 四、國際公約之蒐集、研析、編冊、管理及國內法制化作業。 五、海運國際合作事務之研析及我國海運業者參與國際合作事務之輔導。 六、航港政策之研析及擬議。 七、海運貿易協議及談判之研析擬議。 八、派員駐境外辦事之作業及管理。 九、法令之研究、整理、編纂及諮詢。 十、其他有關企劃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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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