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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船員訓練班實施辦法 第4條

合於前條規定之船員,應填具報名單 (另訂之) 。 檢同證明文件及公立醫院體格檢查表寄送本班報名,經錄取者,通知辦理 受訓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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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