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交通部運輸研究所辦事細則 › 第9條

交通部運輸研究所辦事細則 第9條

港灣技術研究中心職掌如下: 一、港灣構造物之開發及設計研究事項。 二、港灣設計、施工、維修及估價手冊研訂事項。 三、台灣四周海氣資料調查建構分析研究事項。 四、港灣及海岸水工模型試驗、海岸水力學研究等事項。 五、港灣構造物基礎研究事項。 六、港灣及鄰近海岸大地監測調查研究事項。 七、港灣工程材料調查及試驗研究事項。 八、港灣構造物腐蝕診斷與防制研究事項。 九、港灣及海岸水力研究、數值模擬計算及資料處理系統開發等事項。 十、港灣及海岸環境地理資訊系統建置及維護事項。 十一、港埠運輸系統運量分析、預測及研究事項。 十二、其他有關港灣及海岸工程技術研究事項。
AI 白話解釋
← 第8條看 交通部運輸研究所辦事細則 全文第10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