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交通部高雄港務局船舶機械修造工廠暫行組織規程 › 第2條

交通部高雄港務局船舶機械修造工廠暫行組織規程 第2條

船舶機械修造工廠 (以下簡稱本廠) 設各課、室,分別掌理下列事項: 一、設計課:規劃、設計、研究等事項。 二、工務課:工程計畫、督導、施工、管制、驗收等事項。 三、業務課:承修工程之議價、訂約、招標等事項。 四、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室:勞工安全管理及勞工衛生管理等業務及其他有 關事項。 五、總務室:文書、庶務、出納等事項。
AI 白話解釋
← 第1條看 交通部高雄港務局船舶機械修造工廠暫行組織規程 全文第3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