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人民就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申請回復權利辦法 › 第7條

人民就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申請回復權利辦法 第7條

就同一系爭財產有數權利人申請回復權利時,除法令另有規定或申請人得證明該財產分配比例者外,應依申請人之人數平均分配之。
AI 白話解釋
← 第6條看 人民就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申請回復權利辦法 全文第8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