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以土地重劃區段徵收開發新社區安置九二一震災受災戶土地之處理及配售作業辦法 › 第9條

以土地重劃區段徵收開發新社區安置九二一震災受災戶土地之處理及配售作業辦法 第9條

重劃前土地位於安置受災戶用地範圍內者,其土地分配位置由重劃主管機 關視土地分配情形按下列原則調整之: 一、應選擇都市使用分區相同及原臨道路寬度相當之街廓調配之,如無相 當之街廓或相當之街廓已無調配空間者,得調配於條件較接近之街廓 。 二、同一土地所有權人於安置受災戶用地範圍內有數筆土地者,得調整集 中分配之,免受逐宗分配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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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