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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營運總部租稅獎勵實施辦法 第5條

促進產業升級條例第七十條之一第一項各款之所得,其相關成本費用應分 別辨認歸屬;無法分別辨認歸屬者,應以合理方式分攤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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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