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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林經營準則 第7條

保安林於地勢陡峻、地盤脆弱、易引起沖蝕、崩塌或造林困難地區,應行天然更新;於地勢平坦或緩坡適宜造林地區,其更新以擇伐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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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條本準則用詞定義如下:一、採伐區域:為施行保安林之擇伐作業或皆伐作業,依各類保安林之施業方法,…第3條保安林依本法第二十二條編定目的,分為下列各類:一、水害防備保安林。二、防風保安林。三、潮害防…第4條保安林應依中央主管機關規定編號。主管機關依保安林編號別,每十年施行檢訂。但經中央主管機關評估…第5條國有保安林必要時得委託直轄市政府、縣(市)政府或其他法人管理經營之。第6條保安林以天然地形為其境界線;無天然界線者須以固定明顯之人工界樁作為區隔。管理機關並應於區域內…第8條保安林除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伐採:一、更新、撫育上所必要,經主管機關核准者。二、為增進保安林…第9條國有保安林之擇伐作業依國有林事業區經營計畫辦理。一年內得擇伐區域之面積,以該保安林可作業立木…第10條保安林如施行擇伐更新有困難,得施行橫坡帶狀或與季節風成直角之帶狀或塊狀皆伐。一年內皆伐面積在…第11條保安林內竹類擇伐,應以超過三年生之老竹為限。其一年內得擇伐支數,不得超過擇伐區域內竹類總支數…第12條保安林之造林、撫育、保護、伐採、應依法令及施業方法適當經營。保安林應營造為二種以上樹種之複層…第13條於保安林地內進行探礦、採礦或土石採取,應由開發者提具開採應備之計畫,由該中央、直轄市或縣(市…第14條使用保安林地開闢探礦、採礦或土石採取用道路,每一礦區或土石採取區道路之長度不得超過五公里。但…第15條保安林地內探礦、採礦應以坑道方式作業。但無法以坑道方式作業,經礦業主管機關邀請學者專家評估認…第16條本準則自發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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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