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 › 法律 › 信用合作社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 › 第15條

信用合作社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 第15條

第 二 章 內部控制制度 › 第 四 節 內部稽核制度及查核
信用合作社應設立隸屬理事會之內部稽核單位,以獨立超然之精神,執行 稽核業務,並應至少每半年向理事會及監事 (會) 報告。 信用合作社應建立總稽核制,綜理稽核業務。總稽核應具備領導及有效督 導稽核工作之能力,其資格應符合信用合作社社員代表理監事及經理人應 具備資格條件及選聘辦法之規定,職位應相當於副總經理。 總稽核不得兼任下列人員以外其他職務: 一、稽核單位主管。 二、遵守法令主管。 三、防制洗錢專責人員。 總稽核之聘任、解聘或調職,應經理事會全體理事三分之二以上之同意, 並報請中央主管機關核准後為之。內部稽核單位之人事任用、免職、升遷 、獎懲、輪調及考核等,應由總稽核簽報,經理事會通過,並徵得監事會 同意後辦理。但涉及其他管理、營業單位人事者,應事先洽商人事單位轉 報總經理同意後,再行簽報理事主席核定。
AI 白話解釋

「內部稽核制度及查核」的其他條文

第14條內部稽核制度之目的,在查核及評估內部控制制度是否有效運作,並適時提供改進建議,以確保內部控制…第16條內部稽核人員執行業務應本誠實信用原則,並不得有下列情事:一、明知信用合作社之營運活動、財務報…第17條內部稽核單位應辦理下列事項:一、信用合作社應規劃內部稽核之組織、編制與職掌,並編撰內部稽核工…第18條內部稽核人員之職務如下:一、業務及帳務之稽核二、資產負債之稽核。三、契約、單據、規章及表報之…第19條信用合作社辦理一般查核,其內部稽核報告內容應依受檢單位之性質,分別應揭露下列項目:一、查核範…第20條內部稽核單位對營業、財務保管及資訊單位每年至少應辦理一次一般查核及一次專案查核,對其他管理單…第21條信用合作社應依據營業單位之多寡及其業務量,配置適任及適當人數之專任內部稽核人員(設有資訊作業…第22條內部稽核單位之稽核人員、領隊稽核人員及正副主管均應分別參加主管機關指定機構所舉辦之稽核人員研…第23條信用合作社應確認內部稽核人員之資格條件符合本辦法規定,該等確認文件及紀錄應建立專卷留存備查。第24條為加強信用合作社內部牽制藉以防止弊端之發生,信用合作社應建立自行查核制度。各信用合作社營業、…第25條信用合作社具有業務或交易核准權限之各級主管,應於就任前具備下列條件之一:一、擔任內部稽核單位…
← 第14條看 信用合作社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 全文第16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