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偶蹄類動物進出澎湖地區檢查規則 › 第15條

偶蹄類動物進出澎湖地區檢查規則 第15條

經動物檢疫人員檢查判定為不合格之動物,得經所有人或管理人請求,發給不合格通知書。
AI 白話解釋
← 第14條看 偶蹄類動物進出澎湖地區檢查規則 全文第16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