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僑務委員會法規委員會組織規程 第7條

法規會之決議,應有過半數委員之出席,出席委員過半數之同意行之,可 否同數時,由主席裁決。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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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