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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與中心設立及管理辦法 第9條

第 二 章 設立許可
公立課後照顧班,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指定公立國民小學,或由公立國民小學提出申請,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定後辦理;私立課後照顧班,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指定私立國民小學辦理者,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定後辦理之。 私立課後照顧班,由私立國民小學申請辦理者,應填具申請書,並檢附下列文件、資料,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定後辦理之: 一、設立目的及業務計畫書。 二、財產清冊及經費來源。 三、預算表:載明全年收入及支出預算。 四、組織表、主管與工作人員人數、資格、條件、工作項目及福利。 五、收退費及服務規定。 六、學校財團法人董事會同意附設課後照顧班之會議紀錄。 前二項所定國民小學,包括師資培育大學附設之實驗國民小學及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附設之國民小學或國小部。 第一項指定或申請程序及應檢附資料表件,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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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立許可」的其他條文

第8條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依本法第七十六條第四項規定設立之課後照顧服務審議會,其任務如下:一、…第10條公、私立課後照顧中心,由鄉(鎮、市)公所、私人或團體填具申請書,並檢附下列文件、資料一式三份…第11條課後照顧班、中心之命名及更名,應符合下列規定:一、私立課後照顧班、中心,不得使用易使人誤解其…第12條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受理第十條第一項之申請後,經會同相關機關實地勘查,認符合本辦法規定者…第13條設立許可證書應至少載明課後照顧中心之名稱、地址、負責人姓名、機構面積、最大招收人數、許可日期…第14條前條設立許可證書應載明之事項有變更時,負責人應自事實發生之次日起三十日內,向直轄市、縣(市)…第15條課後照顧中心遷移者,應向遷移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重新申請設立;其遷移至原行政區域外…第16條課後照顧中心停業或歇業時,應於三十日前敘明理由、日期,申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准後,始…第17條課後照顧中心在原址進行改建、擴充、縮減場地、增減招收人數等事項時,應於三十日前檢具下列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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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