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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戒具武器之種類規格及使用辦法
› 第1條
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戒具武器之種類規格及使用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入出國及移民法(以下簡稱本法)
第七十二條
第五項規定訂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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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出國及移民署人員使用戒具或武器,除情況急迫外,應注意勿傷及致命之部位。
第8條
入出國及移民署人員於使用防暴網或武器後,應將經過情形,即時報告該管長官。但使用警棍指揮者,不…
第9條
本辦法施行日期,由內政部定之。
看 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戒具武器之種類規格及使用辦法 全文
第2條 →
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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