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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消防署特種搜救隊辦事細則 第10條

勤務中隊掌理事項如下: 一、國內各地區重大災害之人命搜救支援。 二、執行立體救災之人命搜救。 三、立體救災勤務演習及訓練之配合執行。 四、國際人道救援任務之執行。 五、所屬人員、勤務與業務之督導及考核。 六、其他有關勤務中隊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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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