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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警政署國道公路警察局辦事細則 第9條

勤務指揮中心掌理事項如下: 一、重大治安狀況之掌握、處置、指揮、管制與治安預警情報之報告及命令傳達。 二、民眾報案之受理、處置與相關單位之通報、連絡及協調。 三、勤務指揮中心作業之指揮、督導及考核。 四、各種定期會報資料之整理、發送及各級開設。 五、配合辦理路況報導及重大交通事故、公路災害之通報、報告、指揮、搶救、調度或請求支援警力。 六、資訊作業管理及維護。 七、其他有關勤務指揮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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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