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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警政署民防指揮管制中心暫行組織規程 第8條

本中心於竹子山、火炎山、阿里山、壽山、四堵山各設中繼台一台,執行 防情通信任務,中繼台置台長、技士、技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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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