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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河航行規則 第22條

船舶不得將含油物質、污水、垃圾、煤屑、塑膠物品及沙石等,任意投棄入水,應予貯存運岸處理。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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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