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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部審核處理準則 第7條

各機關執行內部審核人員,對於執行任務之有關法令、規章、制度、程序及其他資料,應事先詳細研閱。 各機關執行內部審核人員,得依業務需要,擬訂內部審核計畫,報請機關長官核定後,據以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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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