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
法規
立委
選舉
金流
指南
議題
更多 ▾
本週國會
找我的立委
國會數據分析
政府首長
地方政府
委員會
政黨
公投
民調
連署
立場測驗
2026 選舉
AI 問
常見問題
🔍 搜尋
政治雷達
›
法律
›
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立法委員選舉政黨使用電視從事競選宣傳辦法
› 第5條
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立法委員選舉政黨使用電視從事競選宣傳辦法 第5條
政黨自製之錄影帶,不得違反本法
第五十五條
及廣播電視法
第二十一條
、
第二十二條
之規定,其有違反者,應通知限期修改,逾期不修改或修改後仍有違反規定者,違反規定部分不予播出。 前項經通知修改之錄影帶,政黨僅得就違反規定部分修改之。
AI 白話解釋
點此用 AI 白話解釋這一條 →
← 第4條
看 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立法委員選舉政黨使用電視從事競選宣傳辦法 全文
第6條 →
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驗證後投票
為防灌票,投票需驗證身分證與手機。
資料只在你的裝置驗證並加密雜湊,原始號碼不會上傳或儲存
,僅用於「同一人同題只能投一次」。
身分證字號
*必填
手機號碼
*必填
取消
確認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