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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立法委員選舉政黨使用電視從事競選宣傳辦法 第7條

電視台播放政黨競選宣傳錄影帶時,中途不得插播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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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