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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舉辦準則 第14條

全中運競賽規程及各運動技術手冊,由執委會擬訂,經運動競賽小組審查並報本部核定後,於比賽前一年之十一月三十日以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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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