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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
› 第47條
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 第47條
第 三 編 特殊材料 › 第 一 章 健保特殊材料收載原則
可提議訂定納入本標準支付之特殊材料項目如下: 一、屬於本標準特殊材料所收載之類別。 二、屬新功能類別之特殊材料,經藥物擬訂會議評估可收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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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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