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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健康保險醫事服務機構特約及管理辦法 第5條

第 二 章 特約之申請及審核
申請特約之醫事機構或其負責醫事人員有下列情事之一者,於五年內不予特約: 一、同址之機構最近五年內,受停約或終止特約二次以上。 二、終止特約執行完畢後五年內,再次受停約或終止特約。 三、停約執行完畢後五年內,再次受終止特約或停約二次以上。 前項情事,已逾五年,經予以特約後,再有前項各款情事之一,不予特約。 醫事機構之部分服務項目或科別,經保險人實地訪查認有違反本保險規定之情事,或有具體事實認有違反本保險規定之虞者,於該情事或具體事實未消失前,得僅就該部分之服務項目或科別,不予特約。 第一項各款所定情事,屬部分服務項目或科別停約或終止特約者,應以五年內累計達五次或同一服務項目或科別累計達三次,始於五年內不予特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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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條的條文

全民健康保險醫事服務機構特約及管理辦法中另有 3 條條文提到第5條,適用時常需一起看。

第8條前條特約契約之效期為三年,效期期滿,保險醫事服務機構符合下列條件,未以書面通知保險人終止特約…第45條保險醫事服務機構於特約期間,有下列情事之一者,應予終止特約:一、違反醫事法令規定,經衛生主管…第50條第四十五條第二款違約累計,自本辦法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十二月三十日修正施行之日前已核定停止特約、…

「特約之申請及審核」的其他條文

第3條符合附表所定,領有開業執照之醫事機構,於向保險人申請特約為保險醫事服務機構時,應檢具該附表所…第4條申請特約之醫事機構或其負責醫事人員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予特約:一、違反醫事法令,受停業處分期…第6條負有前條第一項第二款、第三款所定情事行為責任之醫事人員,於任何保險醫事服務機構對保險對象提供…第7條醫事機構申請特約,經審查合格後,保險人應與保險醫事服務機構依第二條所定之原則簽訂契約。前項契…第8條前條特約契約之效期為三年,效期期滿,保險醫事服務機構符合下列條件,未以書面通知保險人終止特約…第9條醫院申請辦理保險住院給付之特約,應經醫院評鑑通過。精神復健醫事機構申請辦理精神疾病患者社區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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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