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公務人員任用法 › 第38條

公務人員任用法 第38條

本法除第二十六條第二十六條之一第二十八條規定外,於政務人員不適用之。
AI 白話解釋
← 第37條看 公務人員任用法 全文第39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