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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人員俸給法 第23條

經銓敘部銓敘審定之等級,非依本法、公務員懲戒法及其他法律之規定,不得降敘。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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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