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
法規
立委
選舉
金流
指南
議題
更多 ▾
本週國會
找我的立委
國會數據分析
政府首長
地方政府
委員會
政黨
公投
民調
連署
立場測驗
合約範本
2026 選舉
AI 問
常見問題
搜尋
政治雷達
›
法律
›
公務人員個人專戶制退休資遣撫卹法施行細則
› 第34條
公務人員個人專戶制退休資遣撫卹法施行細則 第34條
第 二 章 退休及資遣 › 第 三 節 資遣之辦理要件與程序及給與
本法
第二十二條
第一項第二款所稱現職工作不適任,經調整其他相當工作後,仍未能達到要求標準,指公務人員經服務機關依規定進行職務調整並實施工作表現質量評比後,認定其工作表現與工作態度較其他相當等級人員顯有差距,且有具體事證者。 本法
第二十二條
第一項第二款所稱本機關已無其他工作可予調任,指本機關已無職等相當、工作性質相近之職務可予調任。
AI 白話解釋
點此用 AI 白話解釋這一條 →
引用本條的條文
公務人員個人專戶制退休資遣撫卹法施行細則中另有 3 條條文提到第34條,適用時常需一起看。
第2條
本法第三條第一項所稱相關法律,指依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三十二條、第三十三條及第三十四條規定所制定…
第38條
支領或兼領月退休金人員死亡後,其遺族依本法第三十三條規定申請一次領回或按月支領個人專戶賸餘金…
第41條
本法第三十四條第一項所稱預定利率,指公務人員投保之年金保險於年金給付開始日用以計算年金金額之…
「資遣之辦理要件與程序及給與」的其他條文
第35條
各機關對於所屬人員依本法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二款或第三款規定辦理資遣者,應依本法第二十三條第二…
第36條
各機關依本法第二十二條規定,辦理所屬人員資遣案時,應依本法第二十三條第一項規定,依程序報由各…
第37條
本法第三十二條第一項所定資遣給與,其計算方式比照第二十四條規定辦理。
← 第33條
看 公務人員個人專戶制退休資遣撫卹法施行細則 全文
第35條 →
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驗證後投票
為防灌票,投票需驗證身分證與手機。
資料只在你的裝置驗證並加密雜湊,原始號碼不會上傳或儲存
,僅用於「同一人同題只能投一次」。
身分證字號
*必填
手機號碼
*必填
取消
確認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