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公務人員加給給與辦法 › 第8條

公務人員加給給與辦法 第8條

加給均以月計支。但當月服務未滿整月者,按當月實際在職日數覈實計支。 前項每日計發金額之標準,以當月全月加給除以該月全月之日數計算。
AI 白話解釋
← 第7條看 公務人員加給給與辦法 全文第9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