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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人員特種考試殘障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辦法 第5條

受訓人員不得申請延期訓練。其未按分配函指定之時間報到接受訓練或於 訓練期間中途退 (離) 訓者,註銷受訓資格。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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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