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
法規
立委
選舉
金流
指南
議題
更多 ▾
本週國會
找我的立委
國會數據分析
政府首長
地方政府
委員會
政黨
公投
民調
連署
立場測驗
2026 選舉
AI 問
常見問題
🔍 搜尋
政治雷達
›
法律
›
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組織條例
› 第7條
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組織條例 第7條
本會置委員十三人至十七人,由銓敘部遴聘國防部、財政部、教育部、行政院主計處、行政院人事行政局、臺灣省政府、台北市政府、高雄市政府業務主管各一人,及專家學者組成之。 前項委員均為兼任,其由專家學者擔任者任期為二年。
AI 白話解釋
點此用 AI 白話解釋這一條 →
← 第6條
看 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組織條例 全文
第8條 →
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驗證後投票
為防灌票,投票需驗證身分證與手機。
資料只在你的裝置驗證並加密雜湊,原始號碼不會上傳或儲存
,僅用於「同一人同題只能投一次」。
身分證字號
*必填
手機號碼
*必填
取消
確認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