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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局處務規程 第7條

風控稽核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風險控管法規之研擬、執行及修正。 二、基金風險預算與定期性風險管理分析報告之編列。 三、基金風險管理系統之檢核與風險控制。 四、國內外委託經營業務之監控。 五、稽核法規及年度稽核計畫之研擬、執行及修正。 六、基金管理業務稽核事項之執行、追蹤及考核。 七、儲金管理業務稽核事項之執行、追蹤及考核。 八、施政方針、施政計畫、綜合企劃事項之研擬及執行控管。 九、其他有關風控、稽核及企劃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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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條局長綜理局務,並指揮監督所屬人員;副局長襄助局長處理局務。第3條主任秘書權責如下:一、文稿之綜核及代判。二、機密及重要文件之處理。三、各單位之協調及權責問題…第4條本局設下列組、室:一、業務組,分三科辦事。二、財務組,分四科辦事。三、風控稽核組,分三科辦事…第5條業務組掌理事項如下:一、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以下簡稱基金)收支管理法規之研擬、修正及解釋。…第6條財務組掌理事項如下:一、基金財務管理及運用法規之研擬、修正及解釋。二、基金投資之研究分析、建…第8條儲金管理組掌理事項如下:一、儲金之收支、管理、運用與相關法規之研擬、修正及解釋。二、儲金收支…第9條資訊室掌理事項如下:一、資訊應用系統之規劃、開發、管理及維護。二、資訊系統資料庫之規劃、設計…第10條秘書室掌理事項如下:一、印信典守及文書、檔案之管理。二、議事、出納、財務、營繕、採購、財產及…第11條人事室掌理本局人事事項。第12條主計室掌理本局及所管基金之歲計、會計及統計事項事項。第13條政風室掌理本局政風事項。第14條本局處理業務,實施分層負責制度,依分層負責明細表逐級授權決定。第15條本局局長於必要時得召開顧問會議,顧問就本局掌理事項得提供建議。第16條本規程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四月三十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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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