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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或有限合夥事業投資智慧機械與第五代行動通訊系統與資通安全人工智慧產品或服務及節能減碳抵減辦法 第5條

本辦法所稱人工智慧產品或服務,指運用下列技術元素之一,仿人類智慧進行認知、學習及推論,能大規模利用各類數據類型,形成產業所需之辨識、分類或生成等各式應用,優化企業營運或生產製造效能之硬體、軟體、技術或技術服務: 一、機器學習演算法:指屬於非監督式學習或增強式學習分類之演算法。 二、深度學習演算法:指屬於卷積神經網路(Convolutional Neural Network, CNN)、深度神經網路(Deep Neural Network, DNN)或循環神經網路(Recurrent Neural Network, RNN)分類之演算法。 三、大型語言模型(Large Language Model, LLM):指使用大量數據、十億(1B)以上參數,運用深度學習演算法訓練所建立之數據模型,可處理使用者特定任務。 四、自然語言處理:指讓電腦系統能夠解譯、理解、處理與生成人類語言之技術。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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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