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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投票法施行細則(107.02.26訂定) 第20條

各級檢察官發現有本法第四十八條規定公民投票投票無效或第五十條規定公民投票案通過或不通過之情事,應報請或通知有管轄權之法院檢察署檢察長核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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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