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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營事業申請聘僱外籍或僑居國外人員辦法 第7條

第 二 章 技術人員
受聘僱之外籍或僑居國外技術人員,除安裝機器及設備者外,須具有左列 資格之一: 一、教育部承認國外大學以上相關係所畢業者。 二、專科以上學校畢業,曾任該項實際技術工作二年以上者。 三、高級職業學校畢業,曾任該項實際技術工作三年以上者。 四、曾任該項工作六年以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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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條公民營事業具有左列情形之一,而所需技術人員為國內所缺乏者,得申請聘僱外籍或僑居國外技術人員:…第8條公民營事業申請聘僱外籍或僑居國外技術人員,應備具申請書並檢附左列文件:一、事業計畫書一份。二…第9條前條規定文件應分別送請左列各主管機關審核:(編註:附件請參閱中華民國現行法規彙編(83年5月…第10條公民營事業申請聘僱外籍或僑居國外技術人員之聘僱期限,按其聘僱合約之規定,由主管機關予以核定。…第11條公民營事業申請聘僱外籍或僑居國外技術人員,於聘僱期限屆滿如確有需要,得續訂合約,應於期滿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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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