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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營事業申請聘僱外籍或僑居國外人員辦法 第9條

前條規定文件應分別送請左列各主管機關審核: (編 註:附件請參閱中華民國現行法規彙編 (83年5月版) 第 1402 8~14030)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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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