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公用天然氣事業會計處理準則(92.06.25訂定) › 第23條

公用天然氣事業會計處理準則(92.06.25訂定) 第23條

公用天然氣事業各項資產組成項目之歸屬,準用第十六條第十七條有關 成本分離之規定辦理。
AI 白話解釋
← 第22條看 公用天然氣事業會計處理準則(92.06.25訂定) 全文第24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