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施行細則 › 第5條

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施行細則 第5條

本條例第七條所稱得併計之任職年資,指依本條例第十八條第一項與第二項、第十九條第二十條第一項及第二十二條第一項規定計算之任職年資。
AI 白話解釋
← 第4條看 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施行細則 全文第6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