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就業諮詢及職業輔導實施辦法 › 第2條

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就業諮詢及職業輔導實施辦法 第2條

本辦法所稱主管機關:在中央為勞動部;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市)為縣(市)政府。
AI 白話解釋
← 第1條看 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就業諮詢及職業輔導實施辦法 全文第3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