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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發行公司公開財務預測資訊處理準則
› 第12條
公開發行公司公開財務預測資訊處理準則 第12條
第 二 章 簡式財務預測
依本章規定公開財務預測之公司更新(正)財務預測時,應依
第八條
及
第十條
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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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條 →
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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