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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生資源再使用管理辦法 第2條

本辦法適用之再生資源項目如下: 一、依本法第十五條第一項經環境部(以下簡稱本部)公告之再使用再生資源項目。 二、依本法第十五條第五項規定向本部申請核准之再使用再生資源項目。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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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