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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凍空調業管理條例施行細則 第13條

依本條例第二十三條第一項規定申請換領冷凍空調業登記證書者,應檢附下列文件,向中央主管機關為之: 一、原冷凍空調業登記證。 二、第五條第二款至第四款所定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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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