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出版法 › 第22條

出版法 第22條

書籍或其他出版品於發行時,應由發行人分別寄送行政院新聞局及國立中 央圖書館各一份,改訂增刪原有之出版品而為發行者,亦同。但出版品係 發音片時,得免予寄送國立中央圖書館。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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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