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加工出口區貿易管理辦法 › 第32條

加工出口區貿易管理辦法 第32條

諮詢服務業貨品之輸出入準用本章之規定。
AI 白話解釋
← 第31條看 加工出口區貿易管理辦法 全文第33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