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
法規
立委
選舉
金流
指南
議題
更多 ▾
本週國會
找我的立委
國會數據分析
政府首長
地方政府
委員會
政黨
公投
民調
連署
立場測驗
2026 選舉
AI 問
常見問題
🔍 搜尋
政治雷達
›
法律
›
加油站設置管理規則(82.09.10訂定)
› 第10條
加油站設置管理規則(82.09.10訂定) 第10條
使用前條規定以外非都市土地類別之使用地申請設置加油站者,其申請基 地除應符合前條規定外,可供使用之整塊土地總面積不得大於一千平方公 尺,為避免造成土地畸零,得為百分之十以內之增加。 前項可供使用之整塊土地面積之限制規定,於申請兼營加氣站業務時,不 得逾三千平方公尺。
AI 白話解釋
點此用 AI 白話解釋這一條 →
← 第9條
看 加油站設置管理規則(82.09.10訂定) 全文
第11條 →
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驗證後投票
為防灌票,投票需驗證身分證與手機。
資料只在你的裝置驗證並加密雜湊,原始號碼不會上傳或儲存
,僅用於「同一人同題只能投一次」。
身分證字號
*必填
手機號碼
*必填
取消
確認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