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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員戡亂時期流氓感訓處分執行辦法 第81條

受感訓處分人結訓時,感訓執行機關應陳報最高治安機關備查,並副知負 責輔導之警察機關,另製發結訓證明書交結訓人。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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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