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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施行細則 第20條

第 四 章 輸出入及檢疫
(刪除)
AI 白話解釋

「輸出入及檢疫」的其他條文

第14條輸出入動物檢疫機關依本條例第三十二條第二項規定辦理輸入應施檢疫物之檢疫,得對應施檢疫物予以標…第14-1條輸出入動物檢疫機關得將下列事項委託相關機關(構)、民間團體或個人辦理:一、本條例第九條第二項…第15條(刪除)第16條(刪除)第17條輸出入動物檢疫機關對於剖檢之動物,應作詳細之剖檢紀錄,該紀錄應載明其病部、病狀、診斷之病名與…第18條(刪除)第19條(刪除)第21條(刪除)第22條(刪除)第23條輸入本條例第三十四條之一第一項所定應受隔離檢疫之動物,應由輸入人或其代理人填具動物檢疫申請書…第24條申請動物輸出檢疫者,應填具申請書,向當地輸出入動物檢疫機關申報檢疫,必要時並將動物運送至指定…第25條運送至動物隔離場所留檢之動物,應即個別編號,進行下列二項檢查:一、健康檢查:受檢動物進入隔離…第26條依本條例第三十四條之一第二項規定隔離檢疫之動物,隔離期滿輸入人不提領者,自期滿之翌日起,每日…第27條本條例第三十四條之一第四項所稱必要處置,係指下列處置方式:一、有傳播病原體之可能者,立即撲殺…第28條動物檢疫人員依本條例第三十五條規定,登臨輸入檢疫物之車、船或航空器執行檢疫時,應將動物檢疫臨…第29條動物檢疫人員依前條規定臨檢發現輸入之動物罹患動物傳染病時,得責令並監督該車長、船長、機長、管…第30條本條例第三十六條第一項第二款所定輸入國主管機關要求檢附我國之動物檢疫證明書者,指動物及動物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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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