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勞動基準法第四十五條無礙身心健康認定基準及審查辦法 › 第15條

勞動基準法第四十五條無礙身心健康認定基準及審查辦法 第15條

本辦法施行前已依本法第四十五條規定取得認定者,應自本辦法施行之日起一年內,向地方主管機關申請許可。
AI 白話解釋
← 第14條看 勞動基準法第四十五條無礙身心健康認定基準及審查辦法 全文第16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