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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 第31條

智審小組任務如下: 一、國有研發成果申請智慧財產權及終止智慧財產權維護之許可。 二、國有研發成果管理、運用及計價之審議。 三、研發成果之專屬授權、無償授權及成果讓與之核准。 四、其他需本部同意之研發成果管理、運用及分配。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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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